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落实责任,科学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通知》提出,湖北省、重庆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实施规划,对纳入规划的项目,开展必要的调查、勘查等前期工作;要精心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方案包括工程治理项目、搬迁避让项目、监测预警项目等;列入年度实施方案的工程治理项目,应具有经审查的勘查报告和初步设计;要加强防治项目监督管理,对参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加强对项目勘查、设计等过程的指导、监督,确保设计合理、质量可靠;建立健全统计信息报告和档案管理制度,于每季度第三个月向国土资源部报告有关情况;全面开展重点时段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要加强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建立完善库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体系;要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全面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知识。